家庭工人居留许可:1998年立法法令第286号第27条第e)款
1998年立法法令第286号,即《移民法典》,规定了外国人在意大利的入境和居留条件。特别是,第27条第e)款涉及一个特定类别的工人:已经与居住在国外的意大利或欧盟公民建立持续家庭工作关系的家庭工人。
谁可以申请此居留许可?
根据第e)款,符合条件的家庭工人包括:
主要要求
申请家庭工人居留许可时,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有效的雇佣合同:家庭工作关系必须依法注册,且至少持续12个月。
• 与雇主一同转移:工人必须与意大利或欧盟公民雇主一起搬到意大利。
• 证明工作关系的文件:包括雇佣合同、工资单、税单等文件,证明工作关系的存在。
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发放给家庭工人的居留许可:
• 如果是固定期限合同,则有效期与合同期相同;如果是长期合同,则有效期为两年。
• 如果工作关系在意大利继续并且合规,可以续签。
家庭工人的权利
获得居留许可后,家庭工人有权:
• 在意大利合法工作;
• 享受意大利国家健康服务(SSN);
• 享有意大利家庭工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如假期、社会保障缴费和保险等。
结论
1998年立法法令第286号第27条第e)款为家庭工人提供了在意大利合法且有保障地继续从事家庭工作活动的重要机会。遵守法律要求,并准备好相关文件是顺利申请居留许可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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